为进一步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,完善协管员管理制度,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。近日,旗城市管理局设立专门机构——协勤大队。 协勤大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管员队伍建设,完善协管员管理制度,督促协管员协助执法人员履行工作职责。在管理城市过程中坚持做到文明管理、秉公办事、遵章守纪,自觉维护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。同时,全面开展协管员政治、业务知识及政策理论的学习培训,不断增强协管员法制意识,从根本上提高协管员管理水平。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、业务精通、作风优良的协管员队伍。 协勤大队的成立是旗城市管理局在创新工作思路上的又一新举措,必将在今后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。同时也标志旗城市管理局在强化队伍建设上步入了科学化管理轨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