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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格尔旗城市管理局(简称:城管局)组建于2006年11月,前身为准格尔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,是旗人民政府一级正科级建制全额拔款事业单位,为旗人民政府行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机构,委托或授权行使薛家湾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土地、规划、环保、市容市貌、园林绿化、环卫、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管理工作,具有独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资格。
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及国家、自治区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划和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同时,做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的试点工作,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,包括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、城市规划管理、建筑施工管理、城市绿化管理、市政管理、环境保护管理、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管理等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。
内设办公室、宣教股、督查股、广告股、城管服务中心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(下设四个中队和一个法制室)、机动大队7个职能股室。核定正式编制80人,现有干部职工72人,临时城管协管员20人,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有58人;中专学历的有14人;平均年龄为28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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