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股、室、队:
根据工作需要,经2008年2月19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股、室、队负责人聘任如下,聘任期为一年。
李 锋 任办公室主任;
许瑞峰 任办公室副主任;
王志贤 任督查股股长;
刘宏斌 任督查股副股长;
程占华 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,负责市容市貌工作;
吕富庭 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,负责违章违法建筑查处工作;
张建国 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法制室副主任;
张 文 任宣教股股长;
陈志恒 任广告股股长;
刘海英 任城管服务中心主任;
闫志刚 任城市管理局机动中队中队长;
刘 飞 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;
吴瑞锋 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;
贾建军 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;
杨利生 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中队长。
特此通知
二○○八年二月十九日
主题词:劳动人事 人事 聘任 通知
抄送:局领导
准格尔旗城市管理局 2008年2月19日印发
(共印25份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