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股、室、队:
经2008年2月19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鲍秀英等50名同志工作分配如下:
鲍秀英、孔丽萍、杜学锋、李慧、海静、刘宝珊、张永、刘永刚分配办公室工作;
李虎、黄俊峰、胡军、王潇弘、云苏和、刘平、辛军、撖莉分配督查股工作;
段普超、郑坤、赵培珍分配广告股工作;
吴志国、刘雄伟、焦向荣分配宣教股工作;
王明、乔霄燕分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法制股工作;
庞迎春、奇丽霞分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作;
郝伟、马东志、甄志伟、范建光、奇丽萍、王占斌分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工作;
鲁刚强、张海军、杨君、王惠德、訾卿、杨苏和分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工作;
高杰、郑国胜、杨瑞、王瑞、邬二祥、贺忠义分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工作;
吴振华、邬欣、屈占军、陈富强、刘建国、刘洋分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工作。
特此通知
二○○八年二月十九日
主题词:劳动人事 人事 调配 通知
抄送:局领导,各股、队、室负责人
准格尔旗城市管理局 2008年2月19日印发
(共印25份) |